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难不成等招不到生源再涨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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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银行是不知情的无辜受害者癌💩 --- # “高评高贷”的雷来了 **2025年11月16日 12:03 北京** 👉👉 [点击了解详情 | 房地产不良投资处置实操研修班](#) **【11月29-30日 · 杭州站】** **来源 |** 不良资产头条综合中国经营报等 近日,多家大型国有银行、城商行批量开展房产直售业务,每家银行出售规模上百套,处置规模历史罕见。这些房产有相当部分为企业经营贷款的抵押房产,这类贷款通常需要企业或实际控制人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其中既有不同规模的企业,也有个体经营户。还有一部分为个人的抵押贷或房贷的抵押物。这两类贷款也是个人贷款最常见的类型。 这或让人联想到前几年,一些中介机构操作下的“高评高贷”风险隐忧。这种操作最终将不良资产风险转嫁给了银行,直接导致银行风险敞口扩大,不良贷款率随之上升。 据《南方周末》报道,广东省已经有大型银行在摸排助贷机构。 --- ## 什么是“高评高贷” “高评高贷”,说白了就是故意高估房子身价,让银行多放贷款的违规操作。在房价上涨较快的那几年,其不仅能让购房者“零首付”上车,还能额外套出一笔装修款。市面上所谓的“10成经营贷”,本质都是高评高贷。 **案例一:** 今年3月,广西南宁的陈先生通过当地某找房中介卖出一套二手房,成交价60万元,但网签时,中介却要跟陈先生签订一份70万的合同,因为买家要以70万的价格去银行申请贷款。等到银行的贷款到了陈先生的账户上,陈先生还必须将多余的部分再转给买家。 **案例二:用数字说话** - 一套实际成交价 **115万元** 的房子 - 按照首付比例15%计算,首付款约 **17万元**,银行贷款接近 **98万元** - 但通过将评估价提升至 **158万元**,并制作一份对应的158万元虚假成交合同 - 银行可据此批复超过 **134万元** 贷款,支付首付款约 **24万元** - 卖方在收到全款后需将多贷出的款项返还买方 - 则买方可多贷出接近 **36万元**,足以覆盖首付款,实现“**零首付**”购房 --- ## “高评高贷”的模式是如何通过银行审核的? 中介机构及少数银行业务人员都扮演关键角色。 --- ## “高评高贷”频发 据媒体报道,“高评高贷”虽然一直存在,但却在近期频繁发生,主要原因是: - 有些地区二手房卖不动 - 部分中介机构非法串通业主,用这种方式骗取银行贷款 - 部分购房者和炒房客通过此种方式维持现金流,赌注未来房价回升获利 - 中介机构为促成交易也积极配合 **广州市则是高发地。** 2024年全年,广州二手房价格下跌了 **17.81%**,价格回到了2016年水平。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对房子的评估进度没有跟上房价下跌的速度,很多银行评估价格没有及时更新,这就给“高评高贷”的操作留出更多空间。 在房价上涨期,即便“高评高贷”的客户断供了,银行机构也可以拍卖房子,利用不断上涨的房价覆盖贷款。但现在,显然覆盖不住了。 --- ## 银行承担风险 “高评高贷”实际上就是将不良资产风险转嫁给银行,导致: - 银行风险敞口扩大 - 不良贷款率上升 - 银行将面临较大的损失风险 如果房地产贷款集中于特定区域,可能导致风险区域性集中。尤其是房价下跌时,资金紧张的购房者更易面临断供风险。银行则通过司法程序收回房产进行拍卖,从而形成**法拍房激增**。 **数据支持:** 据阿里司法拍卖官网公告显示,仅2025年9月至12月已挂牌和拟挂牌的住宅房产 **1.6万余项**,其中仅新增一拍的项目就有近 **6000项**。 从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情况来看,Wind数据显示: - 截至2025年9月3日,20余家银行披露了2025年上半年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率 - **10家银行**不良贷款率超过 **1%** - 多为地方城商行和农商行 - 其中 **2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率超过 **4%** - 个别银行的房地产相关不良率已接近国际警戒线 --- ## 监管与银行的应对措施 当前银行及监管机构正加强对“高评高贷”操作的围堵和监管。 **监管层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告显示,自年初以来,宁夏、湖北、江西、河南、重庆、安徽、浙江等**十余个地方监管局**相继发布“零首付”购房的风险提示公告,明确“高评高贷”“他方垫资”等购房套路的违法违规风险。 多地监管局在公告中强调: - “零首付”购房活动营造出缓解首付款压力的错觉 - 实际仍然需要购房者以不同形式负担首付款 - 同时还需承担首付款相关利息、服务费、手续费等大量额外支出 - 实际成本可能远超银行贷款利息,加剧购房者财务压力 - **“零首付”购房不可行,警惕违法违规行为** **银行层面:** - 强化内部风控管理,减少“高评高贷”操作影响 - 对查处案件进行专项分析 - 建立精准客户风险画像模型 - 对明显偏离评估结果的情况采取审慎态度 **监管建议:** 加强对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查和行为监管,防止其参与虚高评估。 --- ## - END - > 关注公众号并后台留言「课程」获取500节不良资产课程学习方式 --- ### 赞赏作者 微信扫一扫 → 赞赏作者 → Like the Author | Other Amount --- **搜索「」网络结果** 暂无留言(1 comment(s)) 已无更多数据 > 写留言: > (输入框) --- **轻触阅读原文** 不良资产头条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 当前内容可能存在未经审核的第三方商业营销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访问。 > [继续访问] [Cancel] --- **微信公众平台广告规范指引** > 扫码使用小程序 --- **分析** 微信扫一扫可打开此内容,使用完整服务 --- **不良资产头条** Follow | Like | Share Popular Comment: ... Video | Mini Program | Like | Wow | Share | Comment | Favorite > 可在「公众号 > 右上角 > 划线」找到划线过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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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公交,后排的大伯接电话,“朝北的8万吗?另一边的15万?只保留一周?” 我心想今天遇到隐形富豪了,哪知道说的是墓地😅
@Tyler Y. Xiong 让DeepSeek总结,从米塞斯-罗斯巴德主义者(米塞斯研究院传统)的视角来看,科因和霍尔的书(代表乔治梅森大学传统)有哪些写得不对的地方? 好的,从一位坚定的米塞斯-罗斯巴德主义者(即米塞斯研究院传统)的视角来看,科因和霍尔的这本《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导论》虽然清晰、全面,但在几个根本点上存在着深刻的、甚至是原则性的“错误”或偏离。这种批评并非吹毛求疵,而是源于对奥地利学派核心方法论与哲学基础的不同理解。 以下是可能的主要批评点: 1. 方法论上的妥协与对“经验主义”的暧昧态度 · 米塞斯-罗斯巴德视角:经济学是一门先验的、演绎的科学,其基础是“人类行动”这一不证自公的公理。从这一公理出发,通过逻辑推理得出的结论是具有绝对确定性的。任何形式的“实证检验”或“经验验证”不仅是多余的,更是方法论上的混淆。将物理学的方法应用于人类行动科学,是一种“科学主义”谬误。 · 对本书的批评:本书在第二章虽然出色地解释了praxeology(人类行为学),但在后续讨论中,尤其是在关于“纯理论、应用理论与经验分析”的部分,为“经验分析”留下了一扇后门。它认为理论需要通过其在具体历史情境中的“相关性和适用性”来检验。在米塞斯-罗斯巴德主义者看来,这已经是对实证主义和方法论二元论的危险妥协。本书试图让奥地利经济学在主流学术界显得更“科学”和“可接受”,但这恰恰是以牺牲其方法论上的纯粹性和确定性为代价的。 2. 对“均衡”概念的调和立场 · 米塞斯-罗斯巴德视角:“均衡”是一个虚构的、永远无法在现实中达到的思维工具。市场的本质是过程,而非状态。过分强调均衡(即使是为了批判)也会误导读者,让人以为市场有一个可知的、最优的终点。罗斯巴德尤其反对将“完全竞争”模型作为任何分析的基准。 · 对本书的批评:本书在第5章“市场过程”中,仍然花费了相当篇幅用标准供需图表来解释均衡,然后才指出奥地利学派的动态观点。在米塞斯-罗斯巴德主义者看来,这是一种不必要的让步。使用主流新古典经济学的工具来阐述奥地利学派的思想,会导致学生思想上的混淆。真正的奥地利学派分析应该从一开始就完全摒弃均衡框架,专注于企业家发现、价格协调和知识传递的纯粹过程,而不应借用对手有缺陷的分析工具。 3. 对经济计算辩论的“弱”解读 vs “强”解读 · 米塞斯-罗斯巴德视角:米塞斯的计算论点是一个逻辑上的不可能性定理。社会主义经济计算不仅是“困难的”或“低效的”,而是在逻辑上不可能的。没有私有财产和由此产生的市场价格,任何形式的经济理性计算都无从谈起。哈耶克后续强调的“知识问题”是对米塞斯论点的补充,而非替代。市场社会主义的设想(如兰格模型)在逻辑上是荒谬的。 · 对本书的批评:本书的阐述虽然扎实,但可能过于偏向哈耶克式的“知识问题”解读,而淡化了米塞斯最初的、更根本的“计算不可能性”论点。这给人一种印象,似乎如果中央计划者拥有超级计算机和所有信息,问题或许就能解决。米塞斯-罗斯巴德主义者会坚决反对这种解读,他们认为,即使拥有全部技术,没有真实的货币价格所体现的私有财产交换,计算在逻辑上依然行不通。本书没有足够强硬地强调这一点。 4. 对公共政策的“实用主义”倾向与最小国家的缺席 · 米塞斯-罗斯巴德视角:罗斯巴德将米塞斯的逻辑推至其必然结论——无政府资本主义。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预都是对私有财产的侵犯,并且会带来前述的动态扭曲。即使是“最小政府”(守夜人国家),其 funding(通过税收)本身也是一种制度化的侵略行为。 · 对本书的批评:本书代表了GMU传统中更为“温和”或“现实”的一翼。它在分析干预主义时非常有力,但其隐含的终点通常是“好政策”或“制度改革”,而不是对政府本身合法性的哲学质疑。它没有深入探讨罗斯巴德对无政府资本主义的论证。对于米塞斯-罗斯巴德主义者来说,这是一种智识上的不彻底。一本真正的奥地利学派导论,至少应该将无政府资本主义作为一个严肃的、逻辑连贯的结论提出来供读者思考,而不是将其边缘化。 5. 对思想史的“非激进”叙事 · 米塞斯-罗斯巴德视角:罗斯巴德是米塞斯思想的真正继承人,他将米塞斯经济学与自然法财产权理论相结合,构建了一个完整、连贯的自由主义体系。而GMU传统(尤其是受柯兹纳、拉赫曼影响的部分)在某些问题上偏离了米塞斯-罗斯巴德主义的纯粹性。 · 对本书的批评:本书将罗斯巴德置于一个“众多贡献者之一”的位置,与拉赫曼、柯兹纳并列。但在米塞斯-罗斯巴德主义者看来,罗斯巴德的贡献是革命性的和系统化的。本书没有充分强调罗斯巴德在整合经济学、伦理学和政治哲学方面的宏大体系,而是更倾向于GMU那种更零散、更侧重于“过程”与“发现”,而不急于得出终极伦理结论的分析风格。 总结 从米塞斯研究院的视角看,科因和霍尔的这本书是一本写得很好的“GMU版”奥地利经济学导论。它的主要“错误”不在于其陈述的事实,而在于其哲学立场和方法论上的妥协。它试图将奥地利经济学包装成一个能与主流经济学进行建设性对话的“社会科学”,而在这个过程中,它不可避免地淡化了奥地利学派中最激进、最革命性、也最不容妥协的核心——即其作为一门建立在人类行动公理之上的、先验的、逻辑演绎的科学,以及其对于国家干预根本非法性的伦理结论。 对于纯粹的米塞斯-罗斯巴德主义者而言,这本书是“我们中的修正主义者”所写的——清晰、有用,但在根本原则上不够坚定。